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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员工发布互联网信息规范公告
发稿人:李海申   发布时间:2014-05-30 10:47   浏览量:

实践家教育集团关于员工发布互联网信息规范的重要通告!


各位主管,各位同事:

 

      近期因某些微博,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章,并配发我司及个人相关信息、图片,误使权利方对我司及个人作出侵权警告,以致我司及个人的社会评价降低,给我司及个人带来了名誉、精神等重大损害。

 

      为维护公司以及讲师的权益,即日起,凡实践家教育集团员工不得以“实践家”、“林伟贤”、“郭腾尹”等公司名称、讲师名字以及其他公众名人物的为名字注册个人微博、微信帐户。不得滥用、借用、转发未经公司或当事者本人授权同意的文章和其他信息。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使用实践家、BSE、Money&You、实践家商学院等公司对外形象logo,违者将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!

 

特此公告!

 

    

实践家教育集团
2014年5月29日